「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、先渡到那邊伯賽大去、等他叫眾人散開。他既辭別了他們、就往山上去禱告。 」(可6:45-46)
今年教會每日讀經的主旨是:「當代人的盼望」。從本週經文中,引起我們思想 一個問題:「故意有所不為」,我們常會提出一些的問題,如果神是愛,為什麼 會發生這樣的事呢?主不是常與我們同在,為什麼衪又會離開門徒,讓他們在 黑夜中面對驚濤駭浪呢?最重要的是,一旦明白了個中理由,就會堅立我們的 信心,讓我們確信,衪不會誤事,也不會誤時。
玆將在本週經文中,分別解釋主為何故意有所不為的理由。
I. 為何主不救拔天使?
在這段經文中(來2:5-18),指出當代人的盼望是「他自己既然被 試探而受苦、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。」(來2:18)如果神是愛,並且根據「但受造之 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、得享 神兒女自由的榮耀。(動物間弱肉强食的 威脅)〔享原文作入〕」(羅8:21),天使並不是受造之物嗎?為甚麼「他並不救拔 天使」呢?( 來2:16)
他並不救拔天使理由如下:
(1)人是神的兒女-
「神說、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、按著我們的樣式 造人」(創1:26)而「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、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。」(創1:14)
(2)不守本位的天使成了撒但 -
「又有不守本位、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、 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、等候大日的審判。」(猶1:6)
(3)是首先犯罪的 -
「犯罪的是屬魔鬼、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、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」(約壹3:8)
(4)撒但不守真理,又教唆人說謊 -
「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、你們父 的私慾、你們偏要行、他從起初是殺人的、不守真理。因他心裏沒有真理、他說謊 是出於自己、因他本來是說謊的、也是說謊之人的父。 」(約8:44)
II. 為何不叫我們離開世界?
在這段經文中(約17:1-26),指出當代人的盼望是「父阿、我在 那裏、願你所賜給我的人、也同我在那裏」。(約17:24)
「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」為什麼主不立時叫我們離開這世界呢?( 約17:15)
因為主要裝備我們,為衪在世上作見証,並有機會証明我們良善忠心,獲取神在 天上的賞賜和榮耀。神在人身上所作的裝備,這過程是複雜的,更是奇妙的。 有水管匠向醫生抱不平,他說:「我們上門裝熱水爐,每小時只收$65元,但病人送到你的手術室,你的收費卻以上萬元計算,真是不公平啊!」醫生說: 「你換熱水爐可先切斷電源、水源,才工作,醫生卻要在病人仍在呼吸和心跳中 進行工作,難度可止高百倍。」。主為要留我們在世上為他作見証,衪不把人從 生活中撤出,就要在人生命中進行更新的工作,也不施痳醉,這豈不是更複雜,更奇妙的事嗎?「神的道是活潑的、是有功效的、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、 甚至魂與靈、骨節與骨髓、都能刺入剖開、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、都能辨明。 」(來4:12)
III. 為何主催門徒上船又不與他們同去?
在這段經文中(可6:45-52),指出當代人的盼望是「耶穌連忙對他們說、你們放心。是我、不要怕。於是到他們那裏上了船、 風就住了」(可6:50-51)
(1)為什麼主要催門徒速速離開?
「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、先渡到那邊伯賽大去、等他叫眾人散開。」(可6:45)約翰 提供答案,因為百姓有意勉强耶穌作王,生活可以得飽,這樣的短見很易影响門徒。 「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、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。 」(約6:15)百姓心目 中的救世主就是給他們生活有保障,豐衣足食。「強逼」甚至可能色括起革命。 因此耶穌要門徒迅速離開,由他收拾當時的局面,「等他叫眾人散開」。約翰繼續指出當時情況的嚴重。
A. 百姓與門徒均有同感-主使人生活有保障
a. 百姓留守不去 -
「第二日、站在海那邊的眾人、知道那裏沒有別的船、只有一隻小船、又知道耶穌沒有同他的門徒上船、乃是門徒自己去的。」(約6:22)
b. 陸續還有人前來 -
「然而有幾隻小船從提比哩亞來、靠近主祝謝後分餅 給人吃的地方。 」為吃餅得飽。(約6:23)
c. 繼續尋找耶穌 -
「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裏、就上了船、往迦百農 去找耶穌。」(約6:24)
d. 門徒可能也有同感 -
「這是因為他們不明白那分餅的事、心裏還是愚頑(剛硬)。」(可6:52)
B. 耶穌要上山禱告-「可6:46 他既辭別了他們、就往山上去禱告。 」
主面對好些嚴重的問題,要安靜祈禱:
1. 面對到處找衪把柄的宗教領袖
2. 面對多疑的安提帕希律
3. 面對一群滿腔熱情强逼他作王的百姓
4. 甚至面對門徒都有同感的傾向
(2) 主怎樣處理這問題
1. 指出他們別有動機的問題 -
「既在海那邊找著了、就對他說、拉比、是 幾時到這裏來的。耶穌回答說、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、你們找我、並不是 因見了神蹟、乃是因吃餅得飽。」(約6:25-26)
2. 糾正他們的看法 -
「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、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 勞力、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。因為人子是父 神所印證的。眾人問他說、 我們當行甚麼、才算作 神的工呢。耶穌回答說、信 神所差來的、這就是 作 神的工。」(約6:27-29)
3/1/2010新聞報導稱,一位美國籍父親面臨要與澳洲籍的妻兒分離,因為十三歲的 兒子在校揮拳打同學,搶奪46分美金,因此觸犯三藩市量近定訂的法例,凡犯 暴力和搶掠者,需遣返原居地,並取消移民申請資格,要十年八載後才可再申請。 凡在S. F.申請移民的人,要相信這法則對他們有約束力,必須作出遵守的行為。 這解釋了因相信而作的一切。在艱難的情況下也要辛勤操勞,作成信仰上要求我們 當作的一切。你有辛勤讀經嗎?這是主耶穌教導信徒「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