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﹕
聖餐,是主耶穌基督在受害之前,親自設立的聖禮。祂要世世代代的教會,繼續不斷的遵守,直到祂再回來。聖餐的意義,是要教會(每個信徒)紀念祂的死,不斷重溫祂在歷史上的救贖工作。並且提醒信徒要切切仰望主的再來。祂吩咐我們,在守聖餐的時候,要吃餅喝杯,為的是紀念祂。今天,我們在聖餐桌前,在我們分享餅杯之前,試從三個角度去‘紀念祂’!
(一) 從立約的角度去“紀念祂”:
紀念祂的義氣。這杯是用我的血立的約,你們每逢喝的時候,應當這樣行,為的是紀念我。
A. 立約的意義 –口講無憑,立下字句為約。約裏面列明雙方同意遵守的條例,並且保證絕不毀約,毀約者遭受到懲罰。
B. 新約:為甚麼需要一個新的約?因為舊的約無法履行。神是因為人的軟弱-----做不到,才另立新約。新的約是沒有一個人不能遵守的。
C. 立約的保證–血。耶穌基督為了擔當我們的罪,被釘在十字架上流盡了最後一滴血。這是一個可靠的保證。所以我們每逢喝的時候,別忘了我們是有約在身,也別忘了紀念祂為我們每一個人付出的代價。
D. 約的內容–在公義的神眼裏人都有罪,而罪的本身就是人選擇離開了神,不認神為父,離開了神的標準和要求。罪行往往就是因為離開神的軌跡而產生的。聖經說:罪的代價就是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人用盡了自己的辦法都無法自救,因此神伸出援手,差遣主耶穌捨生相救。
E. 約有時可以修訂或增補–除了我們甘心樂意,有信心接受這一條約之外,每個人都可以按聖靈的感動,按自己的情況,親手加上一條,寫在自己的日誌裏,或特別一紙,或是心板上,不必讓任何人知道。因為這是你和神之間直接的關係。
(二) 從餵養的角度來紀念祂:
紀念祂的恩情。從某個角度來看,祂跟我們立的不只是赦罪的約,也是一個賜新生命的約。約翰福音10:10,我來了,是要使羊得生命,並且得的更豐盛。得生命是一個起點,得更豐盛的生命才是祂的目標,祂的心願。我們既然無法靠自己的努力得生命,當然我們也沒有辦法靠自己的努力使生命豐盛。所以神就主動的來供應我們,犧牲自己成為糧食。在太26:26;可14:22,都這樣說:你們拿去吃吧!這是我的身體。祂捨去生命不只是要換回我們得生命,而是用祂的生命當作糧食,成了”生命之糧”豐盛的生命。所以每當我們吃餅的時候,別忘了祂最終的目的,是想要我們的生命豐盛,在靈裏長大成人,能明白祂的心意。祂說的話,(聖經的話語),就是屬靈生命的”糧食”。我們必須天天,而且按時吃糧,如同一日三餐一樣。除非要進行禁食禱告,不然,只有飲食正常,屬靈健康才是”健康”。你們每逢吃這餅,喝這杯,就是宣揚主的死,直等到祂再來。換言之,在祂再來之前,我們要繼續吃喝。
(三)從宣揚的角度來紀念祂:
神愛世人,祂要人人得救,不想一人滅亡,祂要人人蒙恩,要人人宣揚祂的大愛。吃喝都是靜態的紀念。而思念,懷念,動念,在腦海中,在心嵌上。是先由表現,表示,既而由實際行動去效法祂對人的愛,去分擔祂的聖工。
結語:
當我們每逢吃餅喝杯,紀念主的時候,總要記得自己的承諾,要終生繼續照行無誤。這樣才是一個守約的人。神是信實的,在祂沒有轉動的影兒,祂絕對不會毀約。所以,我們也應該作一個忠誠守約的人。這樣,守聖餐才有真正的意義。
(此講章未經講員過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