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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牧師靈修分享: 約一(4)3:1-10

4/6/2023沈有方牧師

沈牧師靈修分享: 約一(4)3:1-10 活著像神的兒女

經文:

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;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他。
2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,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
3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
4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
5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並沒有罪。
6凡住在他裡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
7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
8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
9凡從 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 神的道(原文是種)存在他心裡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。
10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,誰是魔鬼的兒女。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,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。

靈修:

1. 1節,「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;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。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是因未曾認識他。」

約翰一書二章最後一節,29節說:「你們若知道他是公義的,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他所生的。」
2:29這句話, 帶出來一個問題,是什麼力量促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女?3:1就回答說, 是神的慈愛,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。

「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」指世人不知道我們與神有兒女的特別關係。

「是因未曾認識他」並不是世人沒有機會認識神,而是他們並不想認識神,他們甚至拒絕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。

2. 2節,「親愛的弟兄啊,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,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」

「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」指我們沒辦法想像,主再來的時候,我們會成為什麼樣子。

「必得見他的真體」的「見」,原來的意思,不單單是肉體眼睛的看見, 更是感覺到、認出來、對主的真體充滿理解與感恩的複雜情緒的綜合。年輕時看見自己的偶像的感受,還遠不及將來見主真體的感受。主再來顯現時,我們怎麼可能有這樣的感受呢?答案是:基督徒今生必須經歷主復活的大能,並與基督同受苦,主再來時才能見他全部的真體。我們經歷幾分,就見他幾分。

3. 3節,「凡向他有這指望的,就潔淨自己,像他潔淨一樣。」

潔淨是一個繼續不斷的過程,從我們重生開始,直到主再來。我們越潔淨,就越能更清楚地“見”耶穌。神會潔淨我們,但我們自己也有應盡的責任(參彼前1:22)。

4. 4節,「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;違背律法就是罪。」

犯罪分成偶爾犯罪與不斷犯罪。縱使是最敬虔的人,偶爾也會犯罪, 但他們不會以犯罪為樂,不會選擇故意犯罪。那些繼續不斷犯罪,享受罪中之樂的人, 不會真正地認罪悔改,因此也得不到赦免。不管他們怎麼說,他們是活在上帝的對立面。

1:9 的確告訴我們,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 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,但我們也不能把這個真理推到極端,以致以為不斷犯罪、不斷認罪,就一切沒事。

5. 5節,「你們知道主曾顯現,是要除掉人的罪,在他並沒有罪。」

這是基督徒不應該犯罪的另一個理由,否則我們就使主的犧牲,在我們身上變得沒有意義。

6. 6節「凡住在他裡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見他,也未曾認識他。」

「凡住在他裡面的」指不斷住在主裡面的。「凡犯罪的」指不斷犯罪的。

有些假教師教導說,他們是無罪的,事實上無法犯罪。他們自認高人一等。基督徒雖然應該是無罪的,但不是假教師所聲稱的那種無罪。使徒約翰所說的,是指當犯罪的時候,認真的悔改,可以使信徒得到赦免。

有些假教師自稱,不管他們罪行有多大,對神都無所謂,因為他們與神有特殊的關係。

7. 7節,「小子們哪,不要被人誘惑。行義的才是義人,正如主是義的一樣。」

「不要被人誘惑」指假教師否認基督的教導。不要被他們的教導給迷惑。

信徒的義是耶穌基督所賜的義,所以自然而然會做出義行。就好像好樹會結好果子。

8. 8節,「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 神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」

「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」指魔鬼在創世以先,就開始犯罪。
「魔鬼的作為」指除了他自己犯罪之外,也造成世人犯罪。「除滅魔鬼的作為」的「除滅」不只是破壞魔鬼的作為而已,更是撤銷魔鬼在人身上的影響,使人不再受罪的轄制。

9. 9節,「凡從 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 神的道(原文是種)存在他心裡;他也不能犯罪,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。」

表面上看,3:9 似乎與1:8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」互相矛盾。實際上不是如此。因為3:9 的犯罪,是指繼續不斷的犯罪。凡是屬神的人,就不會繼續不斷地犯罪。

在信徒身上,罪性並沒有完全消失,但罪不再完全掌控信徒。聖靈透過神的話,使信徒有顆不願意犯罪的心,讓人可以與罪爭戰,而進一步遠離罪。

10. 10節,「從此就顯出誰是 神的兒女,誰是魔鬼的兒女。凡不行義的就不屬 神,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。」

假教師們假裝是基督徒。要分辨他們其實不難,看他們是不是遵守神的命令, 是不是愛弟兄,就可以知道了。

國語錄音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so8jlCcneN3yDbEdHojynl7zRp5verIF/view?usp=share_link



粵語錄音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qc3DNzCTAP3jwpNn-fmLdwsP5jT1yI4F/view?usp=share_link

詩歌: 最痛的時候
作詞:葉薇心
作曲:廖雅慧
唱: 天韻合唱團

https://youtu.be/p_rKhj11mTY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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